历史典故:请君入瓮_700字
【出处】(宋代)司马光《资治通鉴》。
【释义】瓮:口小腹大的大坛子,一种陶制的盛器。请你进入瓮中,用你的方法惩治你自己。比喻用某人整治别人的办法来整治他自己。
【历史典故】
武则天当政时期,采取了恐怖的高压政策,奖励告密之人,许多人因此而升官晋级。当时,出现了许多酷吏,他们发明各种残忍的刑具逼迫犯人招供,真可谓是无所不用其极,这其中最著名的便是周兴和来俊臣。
整日以折磨他人为乐的周兴,怎么都没有想到,有一天,他也成了别人告密的对象。武则天收到告发周兴与人联络谋反的告密信后大怒,立刻下旨给来俊臣,要他负责审理周兴的案件。
太监送密旨的时候,周兴正与来俊臣喝酒呢!他们俩一边喝,一边讨论着用什么办法使犯人招供。来俊臣看了太监送来的密旨,随便把它往桌上一丢,仍旧和周兴继续原来的话题。来俊臣说他自己写了《告密罗织经》。周兴笑笑说,那里面写的刑罚都算不了什么,最近他又想出了一个好办法,可以逼出犯人的口供来。来俊臣问:“什么办法?”
周兴得意扬扬地说:“这个新办法就是拿一个大瓮,把它放在火上烧烤,谁不肯招供,就把他放在大瓮里烤,不由他不招!”来俊臣听了,连连叫好。他一面说,一面叫人去搬一只大瓮和一盆炭火到大厅里来,把瓮放在火盆上,盆里炭火熊熊。
来俊臣觉得到时候了,马上变了脸,厉声向周兴宣读武则天的密旨:“周兴,你听着,你如果不老实交代,那就只好请你进这个大瓮了!”
周兴顿时吓得面无血色,魂飞天外,手里酒杯一下子便掉到了地上,连忙跪在地上,表示愿意招认。来俊臣定了他的死罪,上报给武则天。武则天觉得周兴为她办了不少事,便免了他的死罪,改判充军,但他的仇家太多了,在流放的途中被人杀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