初一写人作文:忘我的罗伦兹_550字
谈劳伦兹,你先知道劳伦兹是谁。他原名康拉德·劳伦兹,是个获得过生物学诺贝尔奖的动物行为学家,科普作家。是个很了不起的科学工作者。
科学工作者们要是能像劳伦兹一样忘我,就好了。劳伦兹做的事就是每天与动物们打交道。在与较人低一等的生物打交道时,他往往要放下那所谓的“脸面”,与动物斯混在一起。所以外行人难免会把他当“疯子”
像他通过如此细致的观察而得了一系列的问题,真是个爱举一反三的工作者。
像他对小凫的极耐心又极认真的观察和照料,还要一刻不停地“呱格格格”地叫,真是个累人的差事。尽管这样,他还是耐心的干着,实在是个不多得的负责的工作者。
像他这样对工作极认真、负责的事还很多。可是他身上不论对工作还是对动物们,都具有一个忘我的状态。这是他成功的来源。
在他买到一只大黄冠鹦鹉可可的时候,可可还处于心理障碍中。经过几个星期以来他的悉心照顾,原本想飞却不敢飞的可可,变得神彩奕奕,还对劳伦兹恋恋不舍。
这是一种忘我,这说明劳伦兹不止把工作当成事业,还把工作当作生活,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。
当一个工作者抱以这样的态度去置办他的事业时,那么一种成功的机缘将会悄然降临。
是的,在一个人的生涯中,不管是什么工作,只要拥有劳伦兹这样的忘我心态,这样认真、负责、细致的工作态度,不久后,再小的职位也会变大,再卑微的人也会成功。